BOB彩票官网下载记者从北京四中院获悉,第四批15件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刊载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及相关门户网站,该院审结的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该批案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关于加强案例交流的安排,双方商定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及相关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版块,持续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相关信息,将中国环境司法典型案例与世界各国共享。
朱某良、朱某涛于8年前在承包土地内非法开采建筑用砂8.9万立方米,价值446.9万元。经鉴定,二人非法开采的土地覆被类型为果园,地块内原生土壤丧失,原生态系统被完全破坏,生态系统服务能力严重受损,确认存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确定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方案为将损害地块恢复为园林地,将地块内缺失土壤进行客土回填,下层回填普通土,表层覆盖60厘米种植土,使地块重新具备果树种植条件。恢复工程费用评估核算为225.5万元。市检四分院以二人非法开采造成土壤受损,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此案刑事部分另案审理。
后二人代理人签署生态环境修复承诺书。2020年10月修复工程完成,房山区有关单位现场勘验,认为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均符合修复方案要求。回填土壤质量符合标准,地块修复平整,表层覆盖超60厘米种植土,已重新具备果树种植条件。
北京四中院认为,朱某良、朱某涛非法开采的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构成环境民事侵权。同年12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该二人对其造成的房山区长阳镇朱岗子村西的1.4万平方米土地生态环境损害承担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确认其已根据《房山区朱某良等人盗采砂石矿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书》确定的修复方案修复。二人应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65.3万元;二人支付无法查明的他人倾倒的2.1万立方米渣土的环境清理工程费用75.4万元,折抵上述65.3万元。此外,二人应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等。判决后,二人均未提出上诉。
该院表示,始终坚持把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辩证统一的裁判理念落到每一个案件具体裁判中,规范和引领社会公众的环境行为,协调促进行政机关等单位依法履职,形成环境保护合力。该案示范作用让国际社会充分了解中国环境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对于传播中国环境司法声音、提升中国环境司法形象,具有积极意义。